重介質選礦的基本原理是阿基米德原理。任何物體在介質中都要受到介質的浮力作用,浮力大小等于物體排出同體積介質的重量,即
式中P——介質對物體的浮力;
V——出介質的體積;
△——介質密度;
g——重力加速度。
可見,物體所受浮力P的大小,隨所用介質的密度△的增大而增大。
所以對重介質選礦中某一指定礦粒來說,其在介質中的重力Go和重力加速度g0隨所用介質密度的增大而減小。但對兩個密度不同的礦粒,根據式可以看出,(g02—g01)與△成正比,即隨著分選介質密度△值的增大,兩種性質不同的礦粒在介質中運動的重力加速度的差值(g02—g01)將相應增大,使兩者在介質中分選變得容易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在密度較大的介質中進行選礦,對按密度進行分選的重力選礦是有利的。
在重介質選礦中,每個礦粒在介質中的運動行為,決定于礦粒在真空中的絕對重量G和在介質中的浮力P之間的對比關系,當顆粒的密度δ和δ一定時,顆粒的運動決定于介質密度△。
凡是δ>△的礦粒,G>P,g0為正值,與g的方向一致,這樣的礦粒在介質中沉到底部;
凡是δ<△的礦粒,G<P,g0為負值,與g的方向相反,這樣的礦粒在介質中浮到表面;
凡是δ=△的礦粒,G=P,g=0,礦粒懸浮于介質之中。如果介質層較厚,上下各層介質密度不均勻(如重懸浮液),密度不同的中等礦粒則分別懸浮于與其自身密度相等的介質層中。
由以上的三種情況可以看見,當分選介質介于輕、重礦粒密度之間,即δ1<△<δ2時,分選效果最好。因為這時輕、重礦粒g0的方向正好相反,根據阿基米德原理,兩者在介質中將同時向浮、沉兩個方向運動。
實際生產中,隨著原礦的不斷給入,在分選介質中浮選礦粒不斷增多,如采取適當的措施,將已經分開的輕、重礦粒及時而準確地從分選設備中排出,即可分別得到輕、重產物,從而使生產連續進行。
從分選原理看,重介質選礦是一個嚴格地按密度分選的過程。受礦粒形狀及粒度的影響很小,所以它的分選精度很高,甚至可以使密度差為0.1~0.05左右的礦物得到有效的分選。因此在處理“難選礦石”時效果較為顯著,入選物粒的范圍也可以很寬,但是精度過小的礦粒,特別是其密度與介質密度接近時,其沉降速度很小,會使分離過程進行得很慢,從而降低分離的精確性。目前在金屬礦重介質選礦中,粒度下限控制在2~3毫米,入選物料的粒度上限主要由設備的大小及礦石的浸染粒度來決定,一般是50~150毫米。
重介質選礦適宜于處理粗粒浸染及細粒集合浸染的礦石。這種礦石經過粗碎或中碎后,能有大量的脈石解離出來,而有用礦物呈單體與連生體出現。此時可經重介選礦拋棄大量的脈石,從而大大減少了下一步處理的礦石量,這樣可以節省選礦費用,并能擴大選廠的處理原礦量。
重介質選礦由于可以分選寬級別物料,而且處理能力比較大,因此可用于選別鐵礦石、煤炭、有色金屬、稀有金屬及非金屬礦石等。